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
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定金合同: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指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
借用合同:
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无偿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使用后返还原物的合同。
代物清偿协议:
指当事人约定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合同。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了解并区分这些合同类型,以便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和行使合同权利。
本文来自作者[baoxianzhiyexueyuan]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zige/8205762.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baoxianzhiyexueyuan”!
希望本篇文章《一建哪些是实践合同》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