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占有的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物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物,它包括各种可以移动的财产,如商品、原材料等。
动产质物的主要特点包括:
可让与性:
出质人对动产质物必须享有处分权,以确保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或变卖质物来实现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合同的成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依赖于质物的实际交付,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合同生效。
担保的核心:
质物作为动产质押担保的核心,其价值用于确保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时能够实现债权。
动产质物在国际上是一个通行原则,它与不动产抵押权(抵押物为不动产)形成鲜明对比
本文来自作者[初中数学老师]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kuaiji/645327.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初中数学老师”!
希望本篇文章《什么是动产质物》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动产质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占有的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物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物,它包括各种可以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