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汇算清缴时候,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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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汇算清缴时候,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