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分情况处理:
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性福利的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本文来自作者[chaoshanzhiyejishuxueyuan]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kuaiji/441256.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chaoshanzhiyejishuxueyuan”!
希望本篇文章《职工发放的非货币性福利怎么做账》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分情况处理: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