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题描述
答精选答案

监护人称谓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及保护责任的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至19条规定内容的人。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作者[小鑫财务]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kexue/677273.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小鑫财务”!
希望本篇文章《什么是监护人的称谓》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监护人称谓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及保护责任的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至19条规定内容的人。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