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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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什么意思,有没有大神路过?求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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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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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jihaerdaxue
    jijihaerdaxue 2026年10月06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jijihaerdaxue”!

  • jijihaerdaxue
    jijihaerdaxue 2026年10月06日

    希望本篇文章《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什么意思》能对你有所帮助!

  • jijihaerdaxue
    jijihaerdaxue 2026年10月06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jijihaerdaxue
    jijihaerdaxue 2026年10月06日

    本文概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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