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留学申请学费补偿

江苏省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政策如下:

补偿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连续就业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生。

补偿标准

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

申请时间

毕业生需在毕业次年6月30日前完成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

所需材料

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就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五证合一)复印件;

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本文来自作者[南宁人南宁事]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zhiyejixiao/202609/433941.html

赞 (0)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4条)

  • 南宁人南宁事
    南宁人南宁事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南宁人南宁事”!

  • 南宁人南宁事
    南宁人南宁事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江苏留学申请学费补偿》能对你有所帮助!

  • 南宁人南宁事
    南宁人南宁事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南宁人南宁事
    南宁人南宁事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江苏省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政策如下: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连续就业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生。政府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