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用工部门负责对每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工作鉴定。每学期结束前应对上岗学生进行劳动考核,并将学生考核情况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好评者,在下一次勤工助学岗位轮岗时适当优先考虑。
酬金发放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薪实行“按岗定薪”,固定岗位每生每月报酬最高为360元,临时岗位原则上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用工部门于次月5日前按照考勤如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一式二份:一份财务报帐;一份由学生资助中心留存。学校全力维护学生通过自身诚实劳动获得报
酬的权利,如发现虚报、假报、瞒报、克扣等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规定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在岗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勤工助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若与用人部门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可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诉,由学生资助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本文来自作者[解愁杂货铺]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zhiyejixiao/202609/328889.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解愁杂货铺”!
希望本篇文章《湖北经济学院普通专升本生助学活动的薪酬怎么发放》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一、考核用工部门负责对每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工作鉴定。每学期结束前应对上岗学生进行劳动考核,并将学生考核情况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好评者,在下一次勤工助学岗位轮岗时适当优先考虑。二、酬金发放校内勤工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