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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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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 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专门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控制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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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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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宜州旅游”!
希望本篇文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该由谁签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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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