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题描述
答精选答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新举办者、出资者、开办资金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及相关规定办事流程:
1、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
3、登记机关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4、登记机关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
5、登记机关发证。对核准变更的社会团体,颁发有关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
6、登记机关公告。对核准变更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公告。所需材料: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董事会会议纪要(须全体懂、理事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本文来自作者[梦想洒遍江南]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yuanxiaowenda/202609/1652578.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梦想洒遍江南”!
希望本篇文章《民办非企业单位想变更举办者,新的举办者需要什么资质》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民办非企业单位新举办者、出资者、开办资金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及相关规定办事流程:1、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3、登记机关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4、登记机关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5、登记机关发证。对核准变更的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