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题描述
答精选答案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有效期为1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管理我省范围内一、二星级评价标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公示、审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公布通过的项目。第五条成立“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标办”),负责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督与管理。“省绿标办”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设计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第六条 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评价标识的申报以及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并遴选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若干专家进行评价标识评审工作。
本文来自作者[大宇蓝龙]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yuanxiaowenda/202609/1644809.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大宇蓝龙”!
希望本篇文章《甘肃省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有效期为1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管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