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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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公租房申请条件,跪求万能的网友,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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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 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 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 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申请人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属于单身人员,并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如有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和个人申请类别根据主申请人身份认定。

答其他回答(1条)

  • 申请家庭为当地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当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5平方米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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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宝马
    深圳宝马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深圳宝马”!

  • 深圳宝马
    深圳宝马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南宁市良庆区公租房申请条件》能对你有所帮助!

  • 深圳宝马
    深圳宝马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深圳宝马
    深圳宝马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1. 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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