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题描述
西安公租房复审标准,在线等,求秒回,真的很急!
答精选答案

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市住保办发﹝2020﹞4号)、《关于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现要求在2020年年度资格复核范围的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出具时间段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
答其他回答(1条)
-
公租房复审标准为不进行违规操作,具体每个物业不一样,可以询问物业,不进行转借以及转租操作,即使自家亲戚也不可以,不欠房费,按时缴纳房租物业费等费用,不拖欠,遵守公租房具体公约,不把电动车以及电池放在家里使用等操作就可以了。
本文来自作者[二等兵魏玲莹申请出战]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yuanxiaowenda/202609/1618717.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二等兵魏玲莹申请出战”!
希望本篇文章《西安公租房复审标准》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市住保办发﹝2020﹞4号)、《关于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现要求在2020年年度资格复核范围的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出具时间段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