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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而失学和可能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资助范围,优先资助下列人员:
1. 脱贫户家庭学生;2.低保家庭学生;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
资助标准:小学生:500元/人/学期;中学生: 625元/人/学期,学校按学期评选。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其中一、二、三年级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由本级财政负担。民办学校一、二、三年级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校可收取免学费差额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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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中小学困难家庭资助标准》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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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主要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而失学和可能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资助范围,优先资助下列人员:1. 脱贫户家庭学生;2.低保家庭学生;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资助标准:小学生:500元/人/学期;中学生: 625元/人/学期,学校按学期评选。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