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中生借读规定

问问题描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中生借读规定,有没有大神路过?求指点迷津!

答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借 读第二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

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借读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方可借读。第二十七条 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学籍。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本文来自作者[俗人岛]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xuelitisheng/202609/354494.html

赞 (0)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4条)

  • 俗人岛
    俗人岛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俗人岛”!

  • 俗人岛
    俗人岛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中生借读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

  • 俗人岛
    俗人岛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俗人岛
    俗人岛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借 读第二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借读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方可借读。第二十七条 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学籍。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