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办培训班,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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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办培训班,罚款多少,在线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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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青岛地区的处罚依据:《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四)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收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至于你所在地区,请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下属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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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围观者想
    围观者想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围观者想”!

  • 围观者想
    围观者想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非法办培训班,罚款多少》能对你有所帮助!

  • 围观者想
    围观者想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围观者想
    围观者想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这是青岛地区的处罚依据:《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四)滥发学历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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