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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供暖不热退费的最新规定,蹲一个懂行的,求解答求解答!
答精选答案

退费标准:1次不达标按2天退费,2次不达标按10天退费,一个月内3次不达标按30天退费,超过3个月全额退费
■检测方式:用户首先向所在供热单位报修,供热单位整改1次后仍不达标,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
■办理时限: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用户持《室温检测记录单》或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室温检测报告、收据,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16℃以上18℃以下,供热单位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40%向用热户退费;16℃以下,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全额退费。
10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城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试行)》,对今年城市居民住宅室温不达标如何检测、如何退费及退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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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退费标准:1次不达标按2天退费,2次不达标按10天退费,一个月内3次不达标按30天退费,超过3个月全额退费■检测方式:用户首先向所在供热单位报修,供热单位整改1次后仍不达标,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办理时限: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用户持《室温检测记录单》或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室温检测报告、收据,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16℃以上18℃以下,供热单位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40%向用热户退费;16℃以下,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全额退费。10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