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点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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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的参考标准(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学分数)。百分制分数转换绩点的公式如下:

课程绩点=4-3(100-X)2/1600(60≤X≤100)

其中:X为课程分数,100分绩点为4.00,60分绩点为1.00,60分以下绩点为0。

学期或总评平均学分绩点(GPA)=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非百分制课程成绩,综合性考试、毕业论文成绩等均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EX、I、IP、P、NP、W 均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

同一课程每次考核成绩均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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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小乐境
    小乐境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小乐境”!

  • 小乐境
    小乐境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绩点公式》能对你有所帮助!

  • 小乐境
    小乐境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小乐境
    小乐境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的参考标准(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学分数)。百分制分数转换绩点的公式如下:课程绩点=4-3(100-X)2/1600(60≤X≤100)其中:X为课程分数,100分绩点为4.00,60分绩点为1.00,60分以下绩点为0。学期或总评平均学分绩点(GPA)=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非百分制课程成绩,综合性考试、毕业论文成绩等均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EX、I、IP、P、NP、W 均不参与平均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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