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是如何规定的

问问题描述

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大神路过?求指点迷津!

答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来自作者[梦婵婵cc]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jiaoxue/202609/1044094.html

赞 (0)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4条)

  • 梦婵婵cc
    梦婵婵cc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梦婵婵cc”!

  • 梦婵婵cc
    梦婵婵cc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连带保证先诉抗辩权是如何规定的》能对你有所帮助!

  • 梦婵婵cc
    梦婵婵cc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梦婵婵cc
    梦婵婵cc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