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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一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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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执行标准存在差异,以山东济南为例,在《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里面规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2020年,A公司在职400人,实际安排残疾人4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70000元。
所以A公司2020年需缴纳的残保金年=(400×1.5%-4)×70000=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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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残保金的计算标准》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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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