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有什么要求

问问题描述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有什么要求,跪求万能的网友,帮帮我!

答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的要求根据《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本文来自作者[帕克147]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huaxue/202609/1017535.html

赞 (0)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4条)

  • 帕克147
    帕克147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帕克147”!

  • 帕克147
    帕克147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有什么要求》能对你有所帮助!

  • 帕克147
    帕克147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帕克147
    帕克147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的要求根据《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