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与外国人交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情节严重,应给予什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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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与外国人交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情节严重,应给予什么处分,跪求大佬救命,卡在这里动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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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这样的党纪国法处理: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根据第五款,严重者,给予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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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菡故事绘
    诗菡故事绘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诗菡故事绘”!

  • 诗菡故事绘
    诗菡故事绘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公务员与外国人交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情节严重,应给予什么处分》能对你有所帮助!

  • 诗菡故事绘
    诗菡故事绘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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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菡故事绘
    诗菡故事绘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将按这样的党纪国法处理: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根据第五款,严重者,给予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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