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印章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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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印章的管理,求解答求解答,重要的事说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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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

3.

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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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人要往前走z
    人要往前走z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人要往前走z”!

  • 人要往前走z
    人要往前走z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民法典关于印章的管理》能对你有所帮助!

  • 人要往前走z
    人要往前走z 2026年09月30日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人要往前走z
    人要往前走z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1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2.3.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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