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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户籍更改姓名规定,在线求解答
答精选答案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
2、18周岁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4、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根据公安部(公治[2006]304号通知)规定: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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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2、18周岁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4、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根据公安部(公治[2006]304号通知)规定:(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