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题描述
答精选答案

是的,可以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第四十六条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扩展资料申请方法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处提出书面申请;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管理处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凭缴费证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6)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处据实核定。参考资料来源参考资料来源
答其他回答(1条)
-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在外地重新就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安排或自行从事工作,或者取得退休待遇、养老待遇、离休待遇或其他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停止领取生活补助的,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重新就业,就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然,在具体操作中,因为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如果您在重新就业后有困难,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咨询,寻求相关帮助和支持。
本文来自作者[名轮轮胎]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gongchengkaoshi1/202609/1944970.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名轮轮胎”!
希望本篇文章《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外地重新就业后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是的,可以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第四十六条 ……重新就业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