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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法解释表明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如果本案涉及的两家公司存在控股关系,那么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就存在很大的串标、围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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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法对夫妻俩人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评审并没有作出相应规定。
2、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评标专家是夫妻的情形,不在应该回避的范围内,除非存在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在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规定夫妻两人不能共同参与同一项目评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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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宠物医院”!
希望本篇文章《招投标法对夫妻俩人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评审有什么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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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可以。《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法解释表明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如果本案涉及的两家公司存在控股关系,那么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就存在很大的串标、围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