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题描述
答精选答案

待遇享受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统筹、特殊病门诊统筹、住院医疗统筹、特药待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报销待遇;门诊报销待遇1、普通门诊补偿。
一个待遇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50%,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报销55%,单日基金支付限额20元(含一般诊疗费);在镇(街道)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45元(含一般诊疗费);在其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3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30元。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750元。
2、慢性病门诊补偿。高血压病(高危以上)、糖尿病II型、冠心病等13种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 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补偿70%,在二级医疗机构或以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的补偿60%,在三级医疗机构的补偿50%。经确认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年度累计纳入补偿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0元。
3、特殊病门诊补偿。恶性肿瘤、慢性肾脏病(CKD3-5期)、精神病、慢性乙型肝炎等14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70%。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补偿60%。
七、住院报销待遇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见下表: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表医疗机构 起付线 补偿比例镇(街道)医疗机构 200元 90%一级医疗机构 500元 80%二级医疗机构 700元 70%三级医疗机构 1000元 55%转市外医疗机构 1200元 45%(转诊)35%(未转诊)
本文来自作者[冰竹158]投稿,不代表公众科技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pst.net.cn/gongchengkaoshi/202609/683220.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冰竹158”!
希望本篇文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公众科技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待遇享受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统筹、特殊病门诊统筹、住院医疗统筹、特药待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报销待遇;门诊报销待遇1、普通门诊补偿。一个待遇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50%,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报销55%,单日基金支付限额20元(含一般诊疗费);在镇(街道)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45元(含一般诊疗费);在其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