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高考的排序规则如下:
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戏曲类为省际联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多次检索,一次投档 。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高考位次是考生在广东省的精确排位,而排名则是一个相对位置,同分考生的排名都相同,但位次有先后之分 。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自己的成绩在全省的排名情况,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以提高录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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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广东新高考的排序规则如下: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