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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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有没有人理理我?急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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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是:

1、承担责任者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2、享有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之债一般保证的保证保证之债的期间则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债权人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后该保证之债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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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公无私知识库
    大公无私知识库 2026年09月30日

    我是公众科技网的签约作者“大公无私知识库”!

  • 大公无私知识库
    大公无私知识库 2026年09月30日

    希望本篇文章《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能对你有所帮助!

  • 大公无私知识库
    大公无私知识库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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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公无私知识库
    大公无私知识库 2026年09月30日

    本文概览: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是:1、承担责任者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2、享有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之债一般保证的保证保证之债的期间则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债权人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后该保证之债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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