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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精选答案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区域性污染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地区总氮、重点地区总磷。
(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对沿海56个城市及29个富营养化湖库实施总氮总量控制,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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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区域性污染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地区总氮、重点地区总磷。(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对沿海56个城市及29个富营养化湖库实施总氮总量控制,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